《喀什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核心内容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3 17: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日前,喀什地区行署办公室印发了《喀什地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核心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全覆盖。《办法》明确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安全生产领域所有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都可以举报。
二、明确“举报什么”。《办法》针对各行业(领域)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规定了9项重点事项举报奖励情形。各县(市、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监管范围内的举报奖励情形进行重点宣传,发挥好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
三、明确举报方式和“向谁举报”。《办法》规定各地区及各县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规定可以采取电话、传真、信函、网络、走访等方式向地区和县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四、明确“奖励多少”。《办法》分类逐项明确了奖励金额,对举报核实的实名举报人分档给予1000元-30万元等不同额度的现金奖励。对未列明奖励情形的举报,经核查属实,最高奖励30万元。
五、鼓励企业内部职工合法举报。《办法》规定,企业职工精准举报本单位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一定比例上浮。企业要把《办法》规定作为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让每一名职工熟知本企业、本岗位举报奖励情形。企业内部职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可向企业提出整改建议,企业对查出隐患的职工可参照有关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对企业拒不采纳和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可直接向有关部门举报。
六、明确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给予重奖。《办法》规定,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经查实的,分别给予举报人3000元-30万元的奖励。鼓励群众第一时间报告,有利于地县两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实施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喀什地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
点击查看:关于公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渠道的公告
信息公开经办人:李世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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