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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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来源:麦盖提县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4-05-16 18:41 浏览次数: 字体:【

麦盖提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成员及职责

一、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成人员

长:强(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小虎(政府副县长)

员:陈玉涛(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孙黎军(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博弈(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骥(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鹏辉(县委编办主任)

尔志毅(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建丽(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丽(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杨勇森(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郭恩广(县商工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翟玉祥(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布都沙塔尔·阿布都吾甫(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王宇锋(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俊(县生态环境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蒋和刚(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阿不都阿克木·买买提(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米热姑丽·木合塔尔(县文旅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李健全(县卫健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杜会龙(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玉苏甫江·艾合买提(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小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强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围垦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治理,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组织实施联防联控,对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针对辖区内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管护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度周期性治理方案,对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组织开展河(湖)常规巡查与专项巡查。

(二)办公室职责: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作用,组织制定河(湖)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拟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通过督导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组织开展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配合河(湖)长开展河(湖)巡查,对同级河(湖)长交办事项及公众举报投诉事项进行分办、督办,督促相关部门或下一级河(湖)长及时处理。

三、成员单位职责

各级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河(湖)长联系部门要主动担当,在河(湖)长的统一领导指挥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河(湖)长确定的事项,要主动落实河(湖)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政府办传达上级有关批示精神,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将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统筹考虑水资源条件、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乡(镇)场及各成员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职责情况;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动员。

县纪委:负责监督和检查河(湖)长制各类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河(湖)长制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或联合检查,对河(湖)问题多、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河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依规依据处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对河长、湖长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对河(湖)保护治理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县委编办:负责对河(湖)长制有关机构设置进行研究,为健全麦盖提县河(湖)长制提供机制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农业废弃综合利用及农村卫生改厕,依法查处破坏渔业资源行为。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河(湖)保护有关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河(湖)保护产业布局和重大政策,开展重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河(湖)长制专项经费,协调河(湖)保护治理所需资金,监督资金使用。

县水利局:负责开展水资源管理保护,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登记及管理、河(湖)划界确权、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水库养殖污染防治、河(湖)水工程建设等,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

县商工局:负责推进绿色创新,指导推广高效节水技术产品装备,鼓励和引导企业应用工业环保、清洁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推动工业节水改造。

县民政局:负责支持和鼓励有关志愿组织发挥河(湖)保护服务作用。

县司法局:负责河(湖)管理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涉河(湖)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协调工作。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河(湖)范围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协助相关单位做好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的确权登记。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组织实施县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水功能区和河流断面水质水量监测。

县住建局:负责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水污染防治,督促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规范化运营管理,确保设施达标运行。

县交通局: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管河道内交通建设项目。

县文旅局:负责推进和监管河(湖)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协同推进示范河(湖)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县卫健委:负责饮用水卫生监测、监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

县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河(湖)保护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开展河(湖)长制公益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河(湖)问题整治联合执法工作。

四、完善务实工作机制

(一)问题交办制度。各级河长巡查河道时要使用河长通APP,巡河轨迹及时上传至自治区河(湖)长制综合管理平台,巡河发现的问题上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问题解决销号后填写印证资料台账报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跨行政区域的协调衔接,下游主动对接上游,协调明确河(湖)管护任务,工作任务、标准等,综合河(湖)实际,倡导每位河(湖)长“多走一公里”,建立联合河(湖)长,统筹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开展联合巡河、联合保洁、联合治理等,协调落实跨界河(湖)管理保护措施。

(三)监督制约机制。河(湖)长巡查工作作为河(湖)长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河(湖)长不按规定巡查、巡查过程中敷衍懈怠、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或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的,一经发现,追责问责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

麦盖提县县级河(湖)长、库长名单及职责

一、河(湖)长、库长名单

(一)麦盖提县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

总河(湖)长:强(县委书记)

阿迪力·哈斯木(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小虎(政府副县长)

(二)麦盖提县河流河(湖)长、副河(湖)长

1、叶尔羌河

河(湖)长:刘志赋(县委副书记)

河(湖)长: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提孜那甫河

河(湖)长:杨自然(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河(湖)长: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三)麦盖提县吉仁力玛水库、汉克尔水库库长、副库长

长:王小虎政府副县长

副库长:  强(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二、职责

总河长职责负责领导麦盖提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

副总河长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保护管理,协调解决河道突出问题,检查督促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对其履职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库长职责:检查水库重点工程的运行安全,遇到极端天气或特大自然灾害时,掌握水库雨情、水情和工程运行情况。

麦盖提县乡级河(湖)长名单及职责

一、河(湖)长名单

(一)巴扎结米镇

总河长:  强(镇党委书记)

阿布力肯·麦麦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  佳(镇党委副书记)

河(段)长:阿布力肯·麦麦提(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二)希依提墩乡

总河长:杰(乡党委书记)

吐逊·艾买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木太力甫·艾买提(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河(段)长:吐逊·艾买尔(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央塔克乡

总河长: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乡党委书记)

艾尔肯·库都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阿布都萨拉木·艾尔肯(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河(段)长艾尔肯·库都司(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四)吐曼塔勒乡

总河长:王德成(乡党委书记)

吐尔逊江·阿布都瓦依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牙生·阿布结力(副乡长)

河(段)长吐尔逊江·阿布都瓦依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五)尕孜库勒乡

总河长:张道沛(乡党委书记)

阿不都热衣木·阿不都卡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开才尔·买买提(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

河(段)长:阿不都热衣木·阿不都卡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六)克孜勒阿瓦提乡

总河长: 范桂鸿(乡党委书记)

努尔克孜·玉苏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努尔买买提·吐尔逊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河(段)长努尔克孜·玉苏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七)昂格特勒克乡

总河长:阿达来提·阿布都热合曼(乡党委书记)

潘兵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努尔兰·阿不都拉(人大主席)

河(段)长潘兵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八)库尔玛乡

总河长:包进国(乡党委书记)

  阿布来提·阿布都艾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河长:努尔艾合买提·托合提(人大主席)

河(段)长阿布来提·阿布都艾尼(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九)胡杨林场

总河长:殷红海(场党支部书记、县治沙办主任)

姜良国(场长)

副总河长:买买提艾力·阿巴斯(副场长)

河(段)长殷红海(场党支部书记)

二、职责

负责本辖区内河段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段管理方案,督促村级河长及本级相关部门处理和解决辖区河段出现的问题、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乡级河()是巡河主体,根据《麦盖提县河(湖)长巡查制度》(麦河办20232号)开展巡河,巡河主要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一)河流面貌与保洁

1、河道岸边是否存在倾倒建筑废土、弃渣,堆放垃圾、工业固废情况;

2、是否存在耕地、林地侵占河道,人为破坏堤防等问题;

3、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二)河流水域状况

1、河流水域是否存在成片淤柴、垃圾、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等漂浮物;

2、河道水体(包括周边坑塘、水池)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存在异常现象(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3、是否存在非法捕鱼、药鱼、网鱼、电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三)河流水域岸线管理

1、是否存在涉水违规建筑物(如羊圈、牛圈);

2、是否存在在河床滩地内新种树木;

3、是否存在河流管理范围内围河造地、非法开荒等行为;

4、是否存在违法架设水泵非法取水和新增非法取水口;

5、是否存在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等行为;

6、是否存在河床内砂石料堆积。

(四)河(湖)设施管护

河长制公示牌、警示牌等涉水告知牌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麦盖提县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及职责

吉仁力玛水库

行政责任人:王小虎

     位: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务:副县长

     话:15009984618

技术责任人:李强       

     位:麦盖提县水利局

     务:麦盖提县水利局局长

     话:13565668809

巡查责任人:艾尼完尔·牙库甫

     位:吉仁力玛水库管理站

     务:水库管理站站长

     话:13899165003

汉克尔水库

行政责任人:王小虎

     位: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务:副县长

     话:15009984618

技术责任人:李强       

     位:麦盖提县水利局

     务:麦盖提县水利局局长

     话:13565668809

巡查责任人:买买提明·阿布拉

     位:汉克尔水库管理站

     务:水库管理站站长

     话:13899176131

恰斯水库

行政责任人:王小虎

     位: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务:副县长

     话:15009984618

技术责任人:万英军       

     位:南融通农业发展(麦盖提)有限责任公司

     务:支部书记、总经理

     话:13364909991

巡查责任人:韦明

     位:融通农业发展(麦盖提)有限责任公司

     务:综合办公室主任

     话:18199726587

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职责

(一)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职责任务

1.掌握党和国家有关水库安全管理及防汛抗洪工作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时传达并执行上级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

2.落实水库管理机构和管理经费。

3.明确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4.掌握水库安全状况。

5.指挥水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

6.及时组织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二)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技术责任人职责任务

1.全面熟悉水库工程及运行管理状况。

2.指导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库运行管理。

3.组织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降等报废。

4.组织《水库调度规程》《水库年度供水计划》《水库汛期调度运用方案》《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的审查。

5.指导水库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6.指导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三)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巡查责任人职责任务

1.建立健全水库管理机构。

2.加强水库管理业务学习。

3.规范水库安全管理。

4.做好水库应急管理

5.及时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及职责

(一)行政责任人及职责

    1.负责水库防汛安全组织领导。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水库防汛安全重大问题。

    3.落实巡查管护、防汛管理经费保障。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5.组织水库防汛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定期组织开展和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二)技术责任人及职责

1.为水库防汛管理提供技术指导。

    2.指导水库防汛巡查和日常管护。

    3.组织或参与防汛检查和隐患排查。

    4.掌握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结论。

    5.指导或协助开展安全隐患治理。

    6.指导水库调度运用和水雨情测报

    7.指导应急预案编制,协助并参与应急演练

    8.指导或协助开展水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9.参加水库大坝安全与防汛技术培训。

    (三)巡查责任人及职责

    1.负责大坝巡视检查

    2.做好大坝日常管护

    3.记录并报送观测信息

    4.坚持防汛值班值守

    5.及时报告工程险情

6.参加防汛安全培训


信息公开经办人:葛翠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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