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天燃气配气和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公告
来源: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01 14:00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广大天然气用户:
根据喀什地区发改委《关于制定喀什地区管道燃气配气价格调整终端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喀发改规〔2023〕1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6月1日起 ,我地区天然气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一)喀什市、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莎车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岳普湖县、伽师县、巴楚县等10 县 (市)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 居民用气由1.32元/m³、1.34元/m³调整为1.42 元/m³。
2. 工业用气由1.77元/m³调整为1.86元/m³。
3. 商业用气由2.35 元/m³调整为2.30元/m³。
4. 车用气由2.29元/m³~2.32元/m³调整为2.48 元/m³;喀什市城市公交车辆用气由1.96元/m³调整为2.15 元/m³。
5. 集中供热用气1.42元/m³。
(二)叶城县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
1.居民用气由1.20 元/m³调整为1.37元/m³。
2.工业用气1.77元/m³,价格不变。
3.商业用气由2.35元/m³调整为 2.30 元/m³。
4.车用气由2.32元/m³调整为2.48元/m³。
5.集中供热用气1.20 元/m³。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日
信息公开经办人:杜会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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