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档次标准的公告
来源:麦盖提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12-19 11:3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各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地区《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喀地民字【2023】29号)文件精神,现就提标后城乡低保档次标准公开如下:
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分档补助标准
喀什地区城市低保A档标准从616元/人/月提高至678元/人/月、B档从470元/人/月提高至490元/人/月、C档从380元/人/月提高至400元/人/月;农村低保A档标准从441元/人/月提高至507元/人/月、B档从370元/人/月提高至390元/人/月、C档从280元/人/月提高至300元/人/月;
二、执行时间
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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