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五期)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2-13 16:34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五期)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第五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1家食品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麦盖提县依比布里拉蔬菜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0月18日,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麦盖提县依比布里拉蔬菜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姜”进行抽检,该批次生姜购进日期2023年10月16日、样品数量6kg、抽样基数72kg。2023年11月16日由“新疆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2023-HBJC-BG-10829G”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 、标准指标:≤0.2、实测值:0.54,检验依据:GB 23200.121-2021、单项判定:不合格;噻虫嗪,mg/kg、标准指标:≤0.3、实测值:0.81,检验依据:GB 23200.121-2021、单项判定:不合格)。
经查实;该批次“姜”是从阿克苏农产品交易中心批发户贾东店里购进的,未索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进货票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明等材料。该批次姜共计购进了72kg,购进价16元/kg,销售价17元/kg,该批次姜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违法所得72*17=1224元。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盖提县依比布里拉蔬菜水果批发店进行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
麦盖提县依比布里拉蔬菜水果批发店销售的不合格“姜”产生原因可能是:该店负责人购进“姜”时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等证明材料。采取整改措施:负责人在今后购进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当事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信息公开经办人:张健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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