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10-02 11:5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落实中央、自治区、喀什地区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现将麦盖提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1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县级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麦盖提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本级行政复议职责,统一管辖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县级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有关组织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麦盖提县司法局为麦盖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具体承办麦盖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麦盖提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
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本通告第一条所列单位作出的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统一向麦盖提县司法局提出申请(地址:麦盖提县文化西路329号司法局办公楼政策法规股,咨询电话:0998-7841734)。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的相关事项,与县同步推行。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特此通告。
麦盖提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日
信息公开单位:县司法局
信息公开经办人:地力夏提·阿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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