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10/16

13:31

来源: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六期)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10-16 13:31 浏览次数: 字体:【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六期)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1家食品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麦盖提县再尼古蔬菜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8月7日,喀什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麦盖提县再尼古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进行抽检,该批次芹菜购进日期2024年8月7日、样品数量3.79kg。2024年8月29日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A2240483737101010C”的检验报告,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噻虫胺,mg/kg 、标准指标:≤0.04、实测值:0.08,检验依据:GB 23200.39-2016、单项判定:不合格)。

经查实;该批次“芹菜”是2024年8月7日从大巴扎农贸市场艾合买提蔬菜批发户手中购进的,未索要供货商的资质证明、进货票据、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明等材料。该批次芹菜共计购进了5kg,购进价6元/kg,销售价7元/kg,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违法所得5kg㗼/font>7元/kg=35元。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

麦盖提县再尼古蔬菜店销售的不合格“芹菜”产生原因是:该店负责人购进食用农产品时未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等证明材料。采取整改措施:负责人在今后购进食用农产品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做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及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达标证,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查结果:当事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信息公开经办人:张健

关联稿件:

作者:
【打印本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