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来源:麦盖提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0-13 11:1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9月2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会议报告麦盖提县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麦盖提县行政事业单位2022年末资产总额633339.43万元,较年初资产总额621646.65万元相比增加11692.78万元,增长1.88%。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487272.86万元,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46066.57万元。负债总额39310.11万元,较年初47491.73万元相比减少8181.62万元,下降17.23%。净资产594029.32万元,较年初574154.92万元相比增加19874.4万元,增长3.46%。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麦盖提县纳入国有资产决算统计报表编报范围的国有企业有5户。2022年末资产总额76082.5万元,较年初45340.7万元增加30741.8万元,增长67.8%;负债总计40637.5万元,较年初29314.9万元增加11322.6万元,增长38.62%;净资产(所有者权益)35445.0万元,较年初16025.8万元增加19419.2万元,增长121%。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麦盖提县纳入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范围企业共2户。2022年末资产总额362488.66万元,较年初397358.18万元减少34869.52万元,下降8.78%;负债总额327764万元,较年初364125.01万元减少36361.01万元,下降9.99%;所有者权益总计34724.66万元,较年初32590.53万元增加2134.13万元,增长6.55%。
(四)国有自然资源分布情况
全县国土总面积为1088872.25公顷(含兵团),其中:国有土地1030012.55公顷,占比94.59%,集体土地58859.70公顷,占比5.41%。2022年末耕地面积73220公顷(不含兵团)、林地面积125873.5089公顷、湿地面积11797.31公顷、草地面积146720公顷。2022年实际用水量8.367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5.8亿立方米,地下水2.5181亿立方米、其他水源0.0496亿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举措
1、加强资产管理培训,规范资产处置流程。通过组织培训提高财务和资产管理人员能力,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资产处置程序流程,进一步强化资产管理理念。
2、加强国有资产使用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规范和保值增值。加强闲置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对闲置资产进行统计清查,并按照规定进行出租、公开拍卖出售或各单位之间调剂使用,以达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进行财务督导检查,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
3、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好自治区资产管理系统,动态掌握各单位的资产配置及使用情况。督促各单位积极落实资产入账和系统录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
(二)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举措
1、中国特色现代化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一是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要求,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重点改革任务中,注重同步谋划落实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制定印发《麦盖提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董事会管理暂行办法》,成功开展了新疆刀郎阳光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参股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三是加强政策学习,认真分析县域涉改企业改制情况,指导督促企业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及上级国资管理部门报告改制工作推进情况及困难,更好推进改制工作。
2、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优化国有资本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向林果畜牧、文化旅游等优势产业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二是加大推进企业瘦身提质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通过实施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持续开展重点亏损企业专项治理,及时终止长期亏损前景不明的投资项目。三是制定了《麦盖提县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县域范围内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经全部移交社区管理。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我县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机制体制,优化我县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促进我县地方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2、加强地方金融企业监管,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全面掌握我县地方金融企业基础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规范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转让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推进实施国家重大战略。进一步做实国有金融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积极稳妥补充金融机构资本金。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面完善管理体系,提升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水平,健全我县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提升用户金融获得感。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
1、加强要素统筹保障,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印发《麦盖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开展多个专项规划。二是积极做好土地要素保障工作。三是努力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坚持保护优先,积极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面加强耕地保护,积极开展农村乱占耕地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对问题图斑进行核查和整改。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差。管理固定资产工作的业务人员能力不强,或由其他办公室人员兼管且经常更换,由于一些财务人员对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不熟悉,造成账务处理不正确,应记固定资产的未记入固定资产,或未入资产系统,导致账账、账实、账证不符。
2、使用上无人管理,导致固定资产利用率低下。在记录不详、核算不准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在使用上无人管理。资产使用未按照规定记录固定资产台账并进行卡片更新工作,一些单位未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账实情况进行盘点核对,资产管理形同虚设,造成资产损坏或丢失而不自知。
3、固定资产内控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在平时的财务管理中,多数行政事业单位都是“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只注重对财务开支制度规定管理,相关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和规定不健全,只重视购置,不重视日常管理,缺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或台账,资产领用及保管没有记录,手续不完备,造成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
(二)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国有企业综合实力不强。把握市场信息变化的能力不足,企业抗拒市场经营风险的能力不强。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融资主要依靠银行贷款,较高的利息费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企业经营困难,特别是粮食销售企业因为受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影响,盈利的市场空间不大,利润率不高,虽有一定的盈利,但实现的利润难以支付当期的费用。
2、企业债务风险防控难。由于融资渠道窄、融资方式单一、银行信贷成本高,这种高融资成本与低销售利润率,导致企业亏损风险加大及偿账能力下降,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企业债务风险防控难。
3、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不足。我县国有企业经济结构单一、经济规模小,国有资产总量有限,属于民生行业,主要承担民生保障、服务社会任务,均属微利企业。因市场狭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效益较低。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
1、部分金融企业董事、监事由麦盖提县公职人员兼任,缺乏资本投资运营专业能力或金融从业经验,无法有效履行相应职责。
2、麦盖提县刀郎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人员对融担公司相关政策学习存在差距,创新业务能力不足,公司优质客户资源少,市场拓展能力不足,存在业务开展缓慢的问题。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存在问题
一是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有待进一步落实。二是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有待统一。自然资源标准规范不统一,资源家底不清,资源主体不到位,边界模糊,权属不清。加上资源登记部门众多(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林地、海域使用权等登记,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渔业权登记,水利部门负责水权登记),登记类型、登记程序、登记效力、登记簿与权力证书等方面有诸多不同,可能导致部分权利存在冲突。三是资源利用与保护有待整体规划。过去各部门多头管理,规划不协调、审批流程复杂、周期长、管控作用弱、生态修复与保护分散、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较为突出,需统一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加快实行陆海统筹开发保护,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强化规划法律效力,实施自然资源资产监测预警,从而进一步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四是资源价值核算有待进一步探索。我国仍处于以资源投入为主的发展阶段,总体上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注重经济价值的发挥,对自然资源的多元价值衡量与核算机制及路径仍然不明晰。土地、矿产等资源通过市场化配置实现其价值,但仍存在较多自然资源难以确定其市场价格或市场价格不完整的现象,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的路径有待进一步探索。五是生态修复工作亟待统筹。生态修复相关机制缺乏系统性与整体性,涉及多类学科多个部门多项工作,政策配套需进一步完善,人员保障上需加大力度,急需整合行业资源和行业力量。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以及相关奖惩、监督考核机制仍需加强研究。生态修复工程的资金保障方式单一,政策支持不足,亟需顶层设计支持并落实多元化的资金保障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培训,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各单位应使用专人对固定资产进行专项管理,财政部门加大专业培训力度,组织各单位学习最新的会计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从根本上抓好固定资产管理。各单位应根据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行政指令,结合本单位具体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固定资产内控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清查、核销等制度。
2、加强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单位应做到定期与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账实情况进行盘点核对,依据账面的总量、金额情况与固定资产分类账核对、与固定资产实物存在状况核对,做到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
3、探索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要求,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购置资金,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按照“资产强管理,利用重循环,建好公物仓,过好紧日子”的理念,积极探索推进公物仓资产管理,构建国有资产共享共用的新模式,制定本县国有资产公物仓运行管理实施方案。
(二)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进一步转变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完善国资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理顺国资监管机构,准确定位管理责任,合理调配人力资源,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二是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完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好资本、放活企业。三是完善监管体系,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制度;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支撑,优化国有资本布局调整,鼓励国有企业科技投入和创新发展。四是继续完善配套政策,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国企改革的文件精神,以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不断完善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办法及措施,对个别企业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一企一策”解决方案,用改革解决国有企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加强国有企业合规管理。推动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完善制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确保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将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3、加强目标考核,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3年起建立年度目标考核制度,年初聚焦质量、效益、创新差异化设置国有企业负责人考核指标,建立利润分享激励奖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薪酬兑现挂钩,实现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和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建立国有企业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制度。三是建立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将科研投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范围,相关费用视同利润全额加回。落实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对在科技研发、专利发明和成果转化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团队和人才实施奖励。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建工作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相统一。坚持和完善党建责任制考核,切实落实国有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党委(党组)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在资产管理领域的指导性作用,以党建工作促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有效监管。
2、加快构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框架,促进国有金融资本职能有效发挥。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框架,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积极发挥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作用,提高资本配置效率,加快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监管制度。
3、切实提高国有金融防范风险能力,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重点领域和地区金融风险,着力维护金融稳定。深入排查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及时锁定、防控和化解风险,坚决防止各类金融风险。强化地方国有金融企业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完善内部监督体系,明确相关部门监督职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
(四)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方面
1、依托国家标准规范,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重点推进重要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划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的边界,建立健全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2、依托空间规划,强化自然资源整体保护。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
3、依托市场化配置,促进自然资源资产集约开发利用。探索通过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资产审核制度、开发利用标准体系和产业准入政策,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保护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
4、依托资源资产监管体系,推动自然生态空间系统修复。坚持谁破坏、谁补偿原则,建立健全依法建设占用各类自然生态空间和压覆矿产的占用补偿制度,严格占用条件,提高补偿标准。落实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对责任人灭失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按照事权,由政府组织开展修复。按照谁修复、谁受益原则,通过赋予一定期限的自然资源资产使用权等产权安排,激励社会投资主体从事生态保护修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信息公开经办人: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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