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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7-08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地区行署批准的《麦盖提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8)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麦盖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麦党办2019〕11),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和麦盖提县信访局牌子

第三条 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受县委外事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外事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参与起草有关外事工作的重要文件材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外事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三)研究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四)承担政府和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对、翻译、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

(五)负责对政府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对政府领导同志安排工作的督促检查并跟踪调研,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协助处理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督促落实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的建议、批评、意见、提案和议案的办理答复工作。

(六)协调综合楼值班工作,协调各单位做好值班备勤、应急处突工作。

(七)根据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八)负责协调和组织信访接待、化解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公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及公共资源管理工作。

(十)负责驻乌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管理。

(十一)负责承担协调处理群众进京、赴自治区、地区上访、集体上访的责任,综合协调处理跨县市、跨行业、跨部门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的重要信访问题。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落实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乡镇场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室。负责县政府领导日常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县政府分管领导召集的其他重要会议会务工作;承办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向县政府上报的请求、报告;起草、审修以县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稿;承办县政府领导各种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区内外来宾的接待服务、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类会议的会务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全县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准确处理各类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要室。负责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收运转、印签管理、档案管理、机要通信方面的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室。负责推进全县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负责组织拟定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处理来信来访和外事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的核算管理、人事档案及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医疗保险、异地退(离)休人员医疗费呈报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教育基金基建基金、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以及其他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督查室。负责对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行署和县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督促;负责《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1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5名。

第七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机构名称:麦盖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负责人: 马骥

办公时间:夏季 10:00-14:00,16:00-20:00;

冬季 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麦盖提县文化西路208号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7楼麦盖提人民政府办公室,邮政编码:844600

联系电话:0998-784320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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