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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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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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麦盖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9-25 18:28 浏览次数: 字体:【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喀什地委、地区行署批准的《麦盖提县机构改革方案》(喀党办字〔2019〕8号)和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麦盖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麦党办〔2019〕1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麦盖提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牌子。

第三条 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负责教育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等工作。县教育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县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麦盖提县落实自治区、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和规划的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四)负责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工作;负责民族语言文字改革工作;负责有关民族语言文字监测、研究、科研和文化保护工作;承担民族语言文字翻译专业人才规划和培养培训工作。

(五)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县级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落实国家、自治区、地区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六)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七)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做好应急协调和维稳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八)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九)统筹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十)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教师培养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

(十一)承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教育督导计划和评估方案,并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 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督办等工作;承担教育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议案和提案;指导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和政治保卫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按照权限规划实施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工作;落实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预算绩效管理、学生资助等政策;监督检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财务校产管理工作;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二)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指导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招聘、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民族语言文字翻译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基础教育与语言文字股。承担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教材、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征订、监督管理;负责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按权限办理审批或审核涉及民办学校(含语言培训机构)办学行政许可事项,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对教育发展状况和教育质量开展评估、监测;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教学研究、学习和社会再培养培训等工作;指导、督查、评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推广工作实施情况;组织实施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工作;承担语言文字标准化翻译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教育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第七条 县招生考试办公室、县教育教学研究办公室、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县教育工会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麦盖提县教育局。

第八条 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麦盖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教育局(新疆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刀郎西路5号)

联系电话:0998-7842437

办公时间:夏季时间:上午10:00-14:00   16:00-20:00

          冬季时间:上午10:00-14:00   15:30-19:30

负责人姓名:麦盖提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玉苏甫江·艾合买提

信息公开经办人:阿尔祖古丽·奥斯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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