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2024

07/30

12:16

来源: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体:【

访问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麦盖提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

来源: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4-07-30 12:16 浏览次数: 字体:【

麦盖提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公平公正公开配租,规范运营管理和使用,健全退出机制,根据国家相关要求,麦盖提县鑫马泰县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有序做好麦盖提县公共租赁住房公开、公平、公正配租工作,更加发挥公共租赁住房实质性作用,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不断完善具有地方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国有资产提质增效,切实解决老百姓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困难、对流程不熟悉等问题,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对公共租赁住房有需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居民可在麦盖提县政府官网、鑫马泰物业公众号、鑫马泰物业官方抖音账号下载公租房申请表或到就近的鑫马泰物业综合服务中心领取公租房申请表。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家庭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县城镇户籍;

3、符合县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城

镇低收入家庭标准;

4、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 平方米;

5、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13平方米以上,但属于危房(即危房鉴定达到 C、D级)的家庭;

6、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进城落户农牧民、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有住房困难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本地取得《居住证》;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 平方米;

4、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 13 平方米以上,但属于危房(即危房鉴定达到 C、D级)的家庭;

5、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流程

1、居民需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内容,申请表最后一页盖章处需要加盖工作单位或所属地公章;

2、所需材料:

1)申请人、共同居住人的身份证、户口主页及个人户口本复印件;

2)企业员工需要提供劳动(务)合同、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证件复印件);

4)由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开具的申请人无房证明。

3、将申请材料交至鑫马泰物业房产大厅(馕产业园内)或就近的鑫马泰物业综合服务中心录入申请信息等待配租;

4、配租时需联系片区物业工作人员进行验房并出具业主入住验房表,居民携带以上材料前往鑫马泰物业房产大厅或就近的鑫马泰物业服务点办理配租业务。

三、楼层配租原则

根据申请人年龄及共同居住人年龄分配楼层;即:申请人年龄为18-35周岁,分配楼层为6楼,申请人年龄为36-44周岁,分配楼层为5楼,申请人年龄为45-52周岁,分配楼层为4楼,申请人年龄为53-59周岁分配楼层为3楼,申请人年龄为60-65周岁分配楼层为2楼,申请人年龄为65周岁以上,分配楼层为1楼。(如申请人或共同居住人中有残疾、心脏病等行动不便情况,需要提供病例或相关证明后,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楼层。)

四、租金标准

城市低保户租住多层住宅(一般户型房源)租金标准为0.5元/㎡/月;城市低收入户租住多层住宅(一般户型房源)租金标准为0.7元/㎡/月;外来务工、灵活就业、工业园区务工人员等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人员租住多层住宅(宿舍公寓式及工业园区等非城区房源)租金标准为2元/㎡/月,一般户型多层住宅租金标准为3元/㎡/月;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非低保户、非低收入户人员租住多层住宅(优化户型房源)租金标准为4元/㎡/月;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非低保户非低收入户人员租住高层住宅(优化户型房源)租金标准为5元/㎡/月。

咨询电话:0998-2995419 ⠂ 18399458373


附件:公租房申请表


信息公开经办人:阿布力克木·阿布都热西提
作者:
【打印本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