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雨露计划)事后公示
来源:麦盖提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12-09 13:15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麦盖提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雨露计划)事后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落实雨露计划有关政策的通知》(新扶贫〔2019〕2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新乡振〔2021〕32号)文件要求,安排衔接资金732万元启动实施2024年“雨露计划”项目,对麦盖提县巩固脱贫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学生家庭给予补助,按学期发放1500元,按学年发放3000元家庭补助。通过培训,让学生学得真正的技术,为自主创业或就业打下基础。
二、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雨露计划项目2024年1月开始实施,对全县3231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校生进行补助,切实保障巩固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全程全部接受资助,累计发放资金为732万,项目实施后绩效目标完成良好,满意度调查结果为100%。
目前该项目已执行完成,执行率为100%。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实施流程: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开展政策宣传与学生信息摸底工作;经学生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公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等环节,最终确定为补助名单并发放补助。
2.项目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管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项专用;定期开展项目检查与绩效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与效果。
四、检查验收结果
2024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已全部打卡完毕,资金支付进度为100%。已对照项目建设内容完成组织验收工作,项目实施结果与实施方案一致,项目验收合格。
五、项目绩效目标
(一)年度目标
2024年投资732万元实施麦盖提县雨露计划助学补助项目,对巩固脱贫户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学生家庭给予补助,巩固脱贫户子女就业、创业打下基础。
(二)经济效益
雨露计划可以进一步影响本地居民“一人就业、全家脱贫”思想,极大地提高就业意识,增强就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社会稳定,巩固脱贫成果。
六、项目责任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主管领导:刘东、王长江
项目实施单位: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分管领导:刘东、王长江
七、监督方式
监督电话:0998-7843572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刀郎西路5号麦盖提县教育局
麦盖提县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信息公开经办人:刘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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