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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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第四期)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8-23 10:53 浏览次数: 字体:【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第四期)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2家食品经营主体,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麦盖提县新荣超市销售的“小蛋仔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麦盖提县新荣超市销售的“小蛋仔蛋糕”进行抽检,该批次“小蛋仔蛋糕”生产日期2024年5月1日、购进日期2024年5月25日、规格型号208g/袋、样品数量10袋。2024年7月23日由“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 24F0701067”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⁴,M=10⁵、实测值:140,48000,11000,26000,19000,检验依据:GB 4789.2-2022、单项判定:不合格)。

经查实,麦盖提县新荣超市于2019年2月25日取得《营业执照》,该批次“小蛋仔蛋糕”是2024年5月25日从沙依巴克区月明楼市场刘超伟食品商行购进的,索要了供应商的资质证明、进货票据、出厂检验报告及2024年上半年第三方检验报告,共计购进24袋,购进价7元/袋,销售价9.9元/袋,该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已构成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配合我局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如实陈述超市购进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小蛋仔蛋糕”的情况,当事人购进该批次产品时按照规定要求,查验供货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信息、保留了进货票据、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024年上半年第三方检验报告,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为非主观故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符合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二、新疆慧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枣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疆慧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红枣醋”进行抽检,该批次““红枣醋”(规格:500ml/瓶,生产日期:2024年3月9日,保质期:24个月,样品数量:8瓶)抽检结果为不合格。2024年6月27日由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No:24F0604036”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总酸(以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要求标签明示值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项目:总酸(以乙酸计),g/100ml 、标准指标:4.5、实测值:2.38、检验依据:GB 12456-2021(第三法)、单项判定:不合格。

经查实,新疆慧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2021年8月4日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024年3月9日共生产“红枣醋”32瓶,其中8瓶“红枣醋”于2024年5月29日被检测公司以35元/瓶的价格买走,公司制作员工餐使用16瓶,参加喀什地区展销会做展品使用8瓶,违法所得35×8=280元。

(二)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已构成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整改情况

新疆慧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不合格“红枣醋”产生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未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酿造或者淋醋后过量加水且出厂检验把关不严。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该公司目前已停止生产“红枣醋”,负责人督促检验人员强化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并进行食品安全检验培训。我局执法人员要求负责人今后在生产食品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严把工艺流程和出厂检验,确保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1日  

信息公开经办人: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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