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麦盖提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麦盖提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由麦盖提县科学技术局牵头起草,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22】9号)文件精神,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麦盖提县高质量发展机遇,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激发科技创新驱动的活力,根据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麦盖提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1.《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22】9号);
2.《喀什地区关于加大科技投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喀党办发【2023】3号);
3.麦盖提县关于加大科技投入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方案》(麦党办【2023】6号)
三、适用范围
《麦盖提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适用主体为在麦盖提县依法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四、主要内容
考虑到修订完善《麦盖提县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奖励扶持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扶持办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麦盖提县科技局认真学习研究自治区、地区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奖励扶持办法》从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孵化载体建设;支持科技型企业认定;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人才载体建设;支持科普教育基地运营;支持国家、自治区、地区科技项目配套;支持企业引进创新人才等8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一定成绩或经过上级部门认定的科技创新工作给予资金扶持。《奖励扶持办法》中制定的奖补范围、事项及奖补金额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不存在超标、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