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职能
来源: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1-17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规范和指导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乡保障性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自治区和地区有关城乡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和监督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城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制定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标准,协助地区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会同文物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并维护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负责城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城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督审查工作;指导震后重建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监督指导;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实施建设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十二)对辖区内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文电处理、会务、接待、机要、信访、扶贫以及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文书档案、印鉴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组织人事、效能督查、劳资、工资、福利、年度考核工作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党建、稳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卫、保密、宣传、政务公开、提案办理、修志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建设档案和政务信息系统工作;做好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及事业专项经费的财务会计核算;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固定资产项目管理;监督局属单位、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政策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做好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和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公共供水水质督察等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村庄、小城镇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督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并维护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蒋和刚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房产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房产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1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有关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参与起草全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完善本县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工作,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工作,受局机关委托发放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备案,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做好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资金服务工作,做好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受局机关委托协调全县物业服务活动工作,协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租赁服务工作,落实房屋租赁政策制度,培育房屋租赁市场、实施全县保障性住房的运营服务;做好全县行政区域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受托实施单位的房屋征收具体工作,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支付和核对等工作;起草适合本县的住房政策,推进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起草本县住房建设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化进程。参与起草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起草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制度,做好麦盖提县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协调、使用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邓志辉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城管监察大队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城管监察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组织起草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城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负责城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城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市政管理、环境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和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工作;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按照县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需要纳入统一管理的公共空间秩序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环境保护管理、交通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郭海滨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2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颁布的有关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研究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规定和办法。参与制定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测申请,登记备案相关质量、安全手续;对建设工程主体,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责任及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和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进行抽查,对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和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测抽查、抽测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对建筑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电梯等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登记备案、安装拆卸及日常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进行技术服务;抽查重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受局机关委托做好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质量监测报告,受局机关委托接收竣工验收备案;配合上级开展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鉴优和评优工作;接收、登记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质量行为进行取证和核实,提出协调建议并转办相关职能部门;掌握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情况,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信息汇总工作,并按有关要求定期上报相关数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对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等项目工程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受局机关委托做好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的协调服务,并做好施工过程中日常消防抽查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设计审核和验收备案工作。做到公正、严明、文明、高效。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黄 亮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环境卫生监察大队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建筑工程质量监测站,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落实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编制麦盖提县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指导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城市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负责城区管辖范围的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管理、使用、维修、保养等工作;按照有关政策负责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垃圾清运服务和有偿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各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清扫和洒水压尘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垃圾中转站管理、垃圾清运和全县垃圾场的选址、管理、无害化处理及垃圾资源的再生利用。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谢平生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村镇建设服务站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村镇建设服务站,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
二、职责任务
参与起草全县村庄、小城镇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做好服务工作;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村庄和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开展特色乡镇建设;做好国家、自治区及地区重点(示范)镇的建设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建立并维护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建设)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阿布都萨拉木·艾海提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市政公用设施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5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执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政策;负责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贯彻执行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给排水、桥梁、停车场、燃气、供热、城市照明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维护工作;负责规范城市燃气、供水行业行为;对工程建设需要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等的项目。市政公用设施(燃气、水、供热)等的报装服务;受局机关委托对工程建设涉及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基础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负责地下管线占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资源综合协调;受局机关委托对燃气经营和燃气企业的资质进行查验。受局机关委托对符合污水排放标准企事业单位、个体等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报统计上报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及我县关于城市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城市节约用水方面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麦麦提吐尔逊·艾力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城市园林所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城市园林所,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本县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园林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起草本县城市园林绿化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本县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规范城市公共绿地的养护工作,制定城市绿地养护标准及日常评分细则,进行组织实施;组织绿化养护日常评比、考评及奖惩工作。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受局机关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配套绿化工程进行查验,做好绿化工程质量服务并按标准进行验收;发现破坏城市园林行为进行查验、登记、上报相关部门工作:规范城市绿化规划控制线、城市树木及绿地保护工作。做好城市区内的绿地日常维护、养护工作,协调违规占用绿地、损坏绿化苗木及设施的行为。对园林绿化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举报;对占用绿地的进行实地查看,负责占用绿地、修剪、移植砍代树木的现场勘察;做好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及协调园林绿化相关突发、应急事件;提供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河道绿化等非直管城市绿地的评比、技术操作等服务工作,并进行合格绿化单位、花园单位等评比考核的复核工作;负责绿化设施的数据变更、分析等统计和上报。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李 娟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建筑行业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建筑行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
二、职责任务
健全全县建筑市场制度,规范各方主体行为。参与起草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许可、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参与起草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遵照执行;起草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做好全县建筑业企业、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勘察设计咨询单位等服务工作;负责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统计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政策任务,参与起草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协调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起草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技术政策以及建设科技重点发展项目计划和技术引进计划,做好行业新技术引进、研发、推广、服务应用工作。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王龙飞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4名。
二、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做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公共租赁住房的运营、维修维护,参与公共租赁住房计划、规划、建设、后期服务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建库、配租、租金收取、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及房屋后期动态监测等工作,并对本县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行服务管理。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木合提尔江·阿木提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城乡建设项目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城乡建设项目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
二、职责任务
组织实施我局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实施建筑工程项目前期、服务、验收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重点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及保存工作;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对重点项目进展、资金争取和筹措的进度进行协调,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工作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调度、规范、组织、跟踪服务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协调服务;参与重点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等前期工作的评估和论证。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陈治光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建筑业档案服务中心
一、机构编制
麦盖提县建筑业档案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二、职责任务
认真做好我局城乡建设项目、房地产及有关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城建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好国家、自治区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符合本县的城建档案工作各项归档、服务规定;接收和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和部分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建档案和其他有关城建资料,为城建档案储存、利用、咨询和信息提供服务;对接收的城建档案和城建资料进行科学归档;负责对全县建筑工程档案材料的接收、收集、保管等日常性管理工作;负责对我城乡建设工程档案的数字化应用、编制、整理、汇档工作;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数字化应用信息平台建设。
办公地址:麦盖提县英巴扎南路003号
负 责 人:杜月琴
联系方式:0998-7860447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信息公开经办人:罗晓楠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