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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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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来源: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1-19 19:36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麦盖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简称:市监局

机构性质:行政

单位级别:正

编制情况:行政编制4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事业编制25名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场监督和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指导开展反走私相关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配合地区做好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监督相关政策、措施;组织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组织协调一般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推进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牵头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强制检定和比对工作;指导建立健全计量检定体系和节能减排等能源计量工作;监督管理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校准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本辖区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全县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制定和发布等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与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十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指导全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六)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管;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突发性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辖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组织开展药物滥用监测。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

(十八)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管理城乡集贸市场的中药材交易;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戒毒药品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二十)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二十一)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二十二)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三)承办县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的党务、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新闻发布、文电、保密、机要和会议组织;负责档案、信访和信息工作、承担调研工作;拟定宣传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部门观测和执行上级决议情况;负责机构编制、劳动人事、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基层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评选表彰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财务活动;负责基建、服装、装备管理、审计、养老保险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干部的培训及继续教育;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绩效考评工作;联系上级党委开展相关工作。

联系人:吴明莉、联系电话:0998-7842476

(二)法制监察股。负责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价格检查与反垄断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组织协调普法工作;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参与行政许可听证工作;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承担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文书衔接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工作;指导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类调查、立案工作,抓好整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联系人:高雅玲、联系电话:0998-7842632

(三)登记注册股。在权限范围内,负责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工作;承担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管理和内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经营等食药监许可审批和备案;核发许可证,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指导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组织行政处罚信息等信用信息的录入和公示;负责经营者异常名录管理,依法组织和指导信用信息公示抽查;指导个体、企业等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承担对各类交易市场的登记及统计、分析工作;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登记、格式合同备案、拍卖行为有关工作;查处各类市场主体违反登记注册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行为;承担与其他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负责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分析工作。

联系人:付巍、联系电话:0998-7846027

(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股。贯彻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依据授权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承担监督管理直销活动、打击传销等工作。

负责查处和主办全县疑难、复杂、重大市场违法案件;指导各派出机构和相关业务股室查处一般性市场违法行为案件;在上级业务部门委托下,承担有关案件查处工作。

联系人:张雪花、联系电话:0998-7842468

(五)价格监管股。贯彻执行有关收费监督检查的法律法规,负责对各项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机关、事业性收费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价格监管、价格公共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应急管理等工作。

联系人:张雪花、联系电话:0998-7842468

(六)知识产权股。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执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实施鼓励新领城、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负责广告业发展规划、广告经营审批和广告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组织指导派出机构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负责组织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联系人:张雪花、联系电话:0998-7842468

(七)食品综合监管股。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并考核相关部门和各乡镇、社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情况;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开展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和舆情管理,建立并监督实施食品重大信息直报和统一发布制度;开展相关舆情和重大事故案例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参与拟订和监督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承担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新闻发布等工作。

负责和指导辖区食品生产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领域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生产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并查处违法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和指导辖区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进行监管和分析;拟订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的监督管理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和指导食品经营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并查处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候时波、联系电话:0998-7852899

(八)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企业、新药研发单位、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和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承担对不安全药品召回工作的监督;监督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指导、协调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涉及药品的监管工作;参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的监管,组织实施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的有关在线监管工作;参与指导全县药品协管员队伍建设;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工作;监督实施国家有关药品生产流通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的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管理目录和注册产品标准;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管理规范及安全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拟定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检测、评价、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管理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宣传教育.

联系人:刘志江、联系电话:0998-7849508。

(九)质量监管股。拟订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质量提升活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贯彻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办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拟订全县标准化发展规划和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推进企业标准创新工作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管理全县商品编码工作;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壁垒工作。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承担本辖区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按规定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实施产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负责区域性和行业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计量器具,组织开展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实施强制计量检定;监督管理辖区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和检验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计量授权、计量标准;承担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认证、认可、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制度;推动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推动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负责对认证活动、认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提出技术机构及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徐娜,联系电话:0998-7842829

(十)特种设备监察股。负责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工作;依法组织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进行安全监察;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指导协调特种设备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联系人:莫克然木·哈提甫,联系电话:0998-7842829


办公电话:0998-7842476

主要负责人:王洪林、伊斯马伊力·库尔班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

冬季10:00-14:00,15:30-19: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新疆麦盖提县文化西路62



信息公开经办人:吾拉因·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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