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5日,麦盖提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调整麦盖提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拟调价文件,按会议要求,于2023年2月26日组织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集体表决同意该调价方案,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管理办法》(新发改规〔2020〕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机制,疏解价格矛盾,科学规范管理,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将我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价格分为四个等级,做到服务与价格相匹配、促进物业服务市场良性竞争、激励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及减少社会矛盾。
二、适用范围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未成立业主大会的普通住宅小区,执行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标准。本《通知》中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即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
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指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的有偿收费。
三、物业服务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四、物业公共服务费
物业公共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冰雪清除、维护秩序(安防、交通、消防等)、绿化养护等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按合同约定或价格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的规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五、住宅小区停车收费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租赁或占有建设单位、业主共有及业主自购的车库或业主共有的车库、车位,或业主使用自购车库、车位的,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交纳的车位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
车位租赁费,指业主、物业使用人租赁属于建设单位所有权车库、车位所交纳的费用。
场地占用费,指业主、物业使用人占用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车库、车位所交纳的费用。
停车服务费,指取得购买车库、车位、车库产权(或拥有长期使用权)的业主,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相关共用设施设备运行、共用部位保洁、秩序维护维护等服务服务所产生的费用。
六、物业服务监管单位
本《通知》由麦盖提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答和释疑。
物业服务行业及价格监管由麦盖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重要意义
《通知》印发执行后,将进一步规范麦盖提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价格管理,为加快我县普通住宅物业服务价格改革进度奠定基础。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咨询地址:英巴扎南路003号县住建局一楼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998-7868003
信息公开经办人:杨家富